辽宁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达3969万人

2019-03-01 13:58:3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达396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1568.1万人、城镇居民医保690.4万人、新农合1710.5万人,参保覆盖率94%,享受住院待遇691万人次,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1056万人次。

  2018年,辽宁省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医保精准扶贫政策,普遍将城乡居民参保的人均政府补助提高4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研究制定《辽宁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降低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一般居民的50%,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按上限70%报销;完成2018年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新增药品618种,将39种靶向抗癌药等高值药品纳入辽宁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17种抗癌药平均降幅56.7%;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农民工和“双创”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全省540家医院实现联网,市区至少3家、郊县至少1家医院能够提供跨省结算服务。

  截至2018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79.7万人,享受待遇40万人次。全省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参保人员120万人,直接救助人数达到106万人。2018年,全省异地就医备案31.7万人次,直接结算20.1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总额37.1亿元。

  2019年,辽宁省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到2020年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年度限额内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确保2019年提高到65%、明年达到70%。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统筹区应确定不少于12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推进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即时办理,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记者 徐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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