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对临时性返贫人口进行扶持,实现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
每个贫困县建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
《实施意见》提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对贫困人口患大病自负医药费部分再予以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持卡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每个贫困县建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
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为贫困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支持各地区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
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专项行动,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
2020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落实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增强补贴制度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制定并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基本实现全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优先为有医疗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记者 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