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6月1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省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的措施,重点介绍省法院近日出台的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的系列文件(以下简称系列文件),回应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社会关注的几个问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健全审判监督体系
文件出台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辽宁确定成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经过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但是,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由于相应的制度机制不健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辽宁省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巩固辽宁法院司法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紧扣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主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的意见(试行)》为总的原则、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七个文件为配套的系列文件,旨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促进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点解决四大问题 深入推进文件落地
辽宁省法院重点聚焦四大问题,以推进系列文件落地。一是针对审判监督管理弱化问题,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职责;二是针对案件质量和效率全责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和管理边界;三是针对改革后院庭长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四是针对改革后各级法院“一把手”监督管理全能模糊的问题,出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监督案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院长的主体责任。同时,针对文件的推进和落实落地,省高法推出了三项有力举措,即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完善配套举措。
据了解,辽宁省法院创新举措,在高级法院层面专门针对案件质量管理问题出台文件。在辽宁省法院的组织推动下,全省法院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理专项活动,活动从五月份开始,到七月底结束,省法院对各地区的清积工作加大了督办和调度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文 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