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 7月1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五类十起水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污水直排偷排、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未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等五类环境违法行为。其中,一家单位由于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被罚款100万元。
第一类、生产污水直排偷排案
案例一:
2019年5月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东分局对刘丽华电镀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经现场对其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该单位两个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镍分别超标25.8倍和791倍,超标倍数巨大,性质极其恶劣,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大东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
2019年7月2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沈阳电镀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5号镀锌生产车间清洗车间地面、清洗电镀和酸洗周转槽产生的废水,经5号镀锌生产车间南侧墙下雨水收集井,未经过该单位污水治理站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后排入细河,造成细河排污口废水超标,检测结果显示锌排放值超过了《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10倍以上。针对该单位上述逃避监管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9年7月3日对该单位生产设施予以查封,并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三:
2019年4月1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法库分局对沈阳市嘉阳包装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私设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水。法库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并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类、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
案例四:
2019年2月26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康平分局对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中,经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处理后排放的尾水采样监测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尾水中大肠菌群超标53倍,为此,康平分局依法对其处以65万元罚款。
案例五:
沈阳浑南桃仙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多次出现超标现象,2019年5月17日,沈阳环境保护局浑南分局环境监测站现场对桃仙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废水总排污口排放的处理后废水中氨氮为18.22mg/L,超标2.64倍,浑南分局对其处以52.8万元罚款。
第三类、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案
案例六:
2019年1月22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新民分局对位于新民市张家屯镇偏堡子村的“沈阳市雨鑫酱腌菜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暂存后外排,新民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外排水采取水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厂外排水中化学需氧量9900mg/L,超标197倍,新民分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案例七:
2019年3月2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对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医疗废水中PH值排放浓度超过排放标准0.25倍。铁西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罚款10万元。
第四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案
案例八:
2019年3月1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新民分局对位于新民市大红旗镇营房村的“新民市大红旗宋桂娇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将养殖粪便直接堆放在厂区外东侧路边沟,部分被雨水冲走,污染了周边环境,新民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0.5万元。
案例九:
2019年5月25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辽中分局对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张万德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张万德养殖场在畜禽养殖活动中养殖粪便收集、贮存、清运不及时,造成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辽中分局对其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0.3万元。
第五类、未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案
案例十:
2019年5月2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机务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西污水站COD、氨氮、总氮在线监测设备,东污水站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均未安装。苏家屯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文 艾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