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国首创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

2019-07-31 09:59:4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表决通过全国首创 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

  辽宁省将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这在全国属于首创。7月30日,《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省人大农委立法处处长赵广栋在当天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通过对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辽宁省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到2018年6月底已经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明确了工作职责,出台了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制度,并按照与河长对位的原则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道警长制。

  目前,全省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但是辽宁省还存在河长制工作开展不平衡、部门间及跨区域协调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方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等问题。为依法解决好这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年初就启动了立法程序。

  《条例》明确了辽宁省河长湖长制工作体系。《条例》明确了河长湖长制的含义,规定辽宁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体系,明确了河长制办公室、河道警长制办公室的职责。

  为充分发挥总河长、河长在河长制中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有效地促使总河长、河长依法履职尽责,《条例》结合各级总河长、河长的工作重点和履职范围,详细规定了各级总河长、河长的职权。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河湖巡查员、保洁员,负责河湖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建设全省河长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河湖的监管、巡查、处置和考核;建立河湖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

  《条例》还明确了监督考核机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总河长、河长都应当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条例》规定,乡级以上河长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水质恶化、水环境和水生态遭受破坏的,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河湖巡查,或者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记者 赵英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