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官司赢了,可是手拿判决书的徐某等待赔偿一等就是15年。近日,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2019年9月9日,岫岩法院执行立案窗口一位情绪激动的申请人引起了立案法官的关注,原来她的执行案件起因是15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
2004年,申请人徐某的丈夫因琐事与同村村民杨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后被打倒在地造成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因其行为致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补偿费五万元、丧葬费三千元、抚养费五千元,共计五万八千元整。可是作为妻子的申请人徐某经历了15年的苦苦等待并未收到任何的经济赔偿。判决书明明白白写着杨某需要赔偿五万八千元,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一分钱都没拿到?这着实让申请人徐某想不通,想来法院问个究竟。
原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涉及金钱的执行内容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而不是法院依职权进行执行。这15年来申请人徐某从未到法院申请过执行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法院和法官又该如何了解到申请人的诉求呢?听完立案法官的解答,申请人徐某恍然大悟,赶紧在立案法官的指导下填写了申请执行书。
案件很快流转到了执行法官李刚手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当天也就是9月9日下午5点多,李刚便和同事马文帅等人一起赶到申请人徐某家中了解情况,并再次就执行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第二天马文帅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有车辆和存款,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冻结措施。随后李刚和马文帅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并向他释明不履行赔偿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杨某听后表示将会尽快筹款进行赔偿。9月19日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赔偿,该案顺利执结。
法律无情人有情,仅仅十天,这起案件便顺利执行完毕,执行法官的高效工作终于让申请人徐某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想丈夫的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文 王兰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