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依法设立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高速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物质;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铺设、架设各类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擅自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擅自在桥梁下、涵洞内、排水设施内堆放柴草、秸秆等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
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不得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小型航空器等低空漂浮物。(记者 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