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12月4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的施行,最终将实现政策与经办无缝链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与报销实现同步。
此次出台的《办法》以网上登记、网上备案、网上结算为主导,分为总则、就医及结算管理、就医待遇、监督管理、附则共计五章十九条。内容涵盖了异地就医的各种情况,覆盖了相关类别的参保人员。针对异地就医人员类别、登记备案、垫付结算、相关待遇、监督管理等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承诺制。
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韩春丽介绍,《办法》全面贯通了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各个环节,打通了医保异地就医“最后一公里”瓶颈,异地就医将会“少跑腿”“少见面”,最终将“零跑腿”“不见面”,广大参保人员将会享受到更加灵活、更为便捷、更多实惠的医疗保障权益。
作为就医地,沈阳市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的医院已经达到303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10家医院,可在院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办结后参保人员即可在异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另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先登记备案,第二步需要就医时,到居住地能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参保人员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shenyang.gov.cn)点击“异地就医”栏目,或使用“沈阳智慧医保APP”点击“临时外出”模块进行自助登记备案。
针对在异地长期居住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登记备案,这样可以在备案地享受几乎等同于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但是沈阳市内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就中止了。
针对“候鸟人群”,如果异地居住时限未达到6个月则属于异地短期居住的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方式,如发生住院或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可自助操作临时外出登记备案,就可以在异地持卡直接结算了,返回沈阳仍然可以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韩春丽在新闻发布会上还特别提示,前往异地的参保人员一定要随身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如果需要就医,在向沈阳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在异地直接持卡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