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贫困人员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辽宁省将把贫困人员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未享受国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全部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月底前,全省实现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100%。
积极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核实全省74.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状况,动态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确保新增一个纳入一个。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
加快完成政府代缴和应发尽发任务,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贫困人员,各地要及时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内贫困人员身份标志,完成系统内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业务。要同财政部门积极沟通,确保代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已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主动联系,及时办理申领手续,5月底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记者 徐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