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新闻网讯 秦志刚 记者王玉 近日,丹东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措施》明确,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容错机制,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相关证照没有及时办理延期的,可先行发放相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对出具的相关证照,批复文件等,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暂停举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自动延期。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严格按条件进行验收,非高危企业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复产验收。
此外,要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与所监管企业的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