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增至151家

2018-05-08 12:19:57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董健雄   |  责编:陈梦楠

  5月7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了新增后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有151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列,沈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就近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签约费医保承担20元,个人支付的20元也可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本次公布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151家,其中多为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费为70元/人/年,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医保基金承担2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居民可自愿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家庭医生是以团队形式为居民提供服务。签约居民可在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基础上,享受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等服务。

  沈阳市医保局表示,在签约期内,参保人在家庭医生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所需的合规费用,也可选择用医保的个人账户进行支付。(记者 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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