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沈阳将有5处湿地公园

2018-08-17 09:01:20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8月16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29万亩,沼泽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91万亩,湿地公园达到5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8.75%,水鸟种类不低于110种,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并建立30个湿地监测点,新建一般湿地(市级重要湿地)7处,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水鸟种类不低于110种

  按照《方案》,沈阳要建立湿地分级保护体系,将全市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湿地,要按照红线管控原则进行管理。建立红线区分类管控制度,有效推进红线区生态系统保护和整治修复,严格监管红线区的污染排放。

  沈阳禁止开垦、占用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及位于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湿地或擅自改变用途。因重大工程确需征占湿地的,一般湿地(市级重要湿地)由市政府批准,省重要湿地由省政府批准。

  在制定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工作上,沈阳将从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水量、水质、土壤、野生动植物等方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到2020年,沈阳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8.75%,水鸟种类不低于110种,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设置30个湿地监测点

  《方案》提出了湿地监测方面的内容,包括统筹规划全市湿地监测站点设置,逐步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开展国家、省重要湿地监测,在条件具备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重要湿地设立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到2020年,在全市设置30个湿地监测点,初步形成湿地监测网络,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林业、水利、环保、农业、规划国土、气象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立生态风险预警机制,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建立湿地保护修复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各地区湿地保护修复进展情况。

  建立3支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

  沈阳要尽快出台《沈阳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依法保护沈阳市湿地资源。辽宁法库獾子洞、辽宁沈北七星、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试点单位要制定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实现“一园一法”。

  此外,沈阳还要研究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加大宣传科普力度,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全市要建立3支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

  查处各类侵占湿地违法行为

  全市各地区要建立具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队伍,在本地区开展破坏湿地资源违法检查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侵占湿地违法行为。在卧龙湖、仙子湖、三台子水库、四道号水库、獾子洞、蒲河东段、蒲河西段等7处省重要湿地的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标明湿地类型、面积、主要保护对象、管理部门和举报电话。

  同时,沈阳还将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2018年开展蒲河辽中下游段湿地修复工程;2019年开展法库獾子洞湿地修复工程、卧龙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20年开展周坨子水库湿地修复工程、浑河沈阳下游段湿地修复工程、新民市四台子苇塘湿地修复工程、康平辽河湿地修复工程、法库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记者 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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