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五市获批设立商标受理窗口

2018-08-17 09:21:39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8月16日,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同意营口、丹东、鞍山、锦州、朝阳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同意大连在商标受理窗口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

  目前,辽宁省共获批设立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朝阳、盘锦8个商标受理窗口,除盘锦商标受理窗口受商标局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外,其余7个商标受理窗口受商标局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初步形成辐射全省的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权质权登记申请便利化服务格局,为提升全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赵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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