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网上看病可用医保支付

2018-11-29 09:30:34  |  来源:沈阳晚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经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复诊服务;预约诊疗时段精确到1小时;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1月2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0年,辽宁将建成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健康信息平台,医疗健康信息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协同共享。

  关键词:在线看病

  《实施方案》提出,允许经注册或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允许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辽宁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健康咨询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全省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关键词:远程医疗

  辽宁鼓励医疗联合体内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超声、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逐步实现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的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县级医院,逐步覆盖社区卫生中心等。

  关键词:智慧医院

  开展多种形式网上预约挂号、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检查检验报告推送、院后随访等信息便民惠民服务。到今年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预约诊疗、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

  关键词:家庭医生

  《实施方案》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同时,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签约转诊患者绿色通道。辽宁还鼓励发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网约家庭药师等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

  关键词:慢性病

  辽宁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逐步实现老年慢性病在线管理与服务;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管理和监测,将定期分析省内疫情并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关键词:药品供应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电子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按规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的无缝对接。

  关键词:医养结合

  以健康档案为核心,利用终端检测、健康管理APP、物联网智能家居设备,通过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对老年人进行持续的健康状况跟踪、动态监测、远程管理和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精准健康指导,不出家门就能够实现预约挂号、网上咨询、远程会诊和网上购药等医疗健康便民服务。

  关键词:影像诊断

  辽宁将构建省、市、县远程影像云平台,在全省普遍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影像服务新模式,提供影像资料15年云存储和手机APP随时查询的便民服务。

  关键词:健康信息

  升级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到2018年底,实现省与市级信息平台的对接互联。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

  关键词:医疗保险

  辽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关键词:基层医疗

  《实施方案》要求为乡镇卫生院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化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到2018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到60%;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

  关键词:人工智能

  在恶性肿瘤辅助诊断、医学影像识别、手术机器人等方面,辽宁将推动医疗健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鼓励研发高端数字诊疗设备、医用机器人、应急救援医疗设备、可穿戴设备和智能康复辅具等。

  关键词:安全溯源

  加快建设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推行在线知情同意的告知,防范化解医疗风险。(记者 方月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