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11-29 17:59:43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11月28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宋坤赤介绍,《办法》共六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和风险监控、国企改革和产业升级、东北亚地区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综合监管和公共服务、法治环境等内容。

  宋坤赤表示,《办法》的实施,将强化沈阳片区功能定位,助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产业升级。《办法》设专章规定国资国企改革和产业升级,将推进自贸试验区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创新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在自贸区内的试验实践,产生溢出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据了解,沈阳片区的建设促进办法相比于国内现有的自贸区立法有两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制。《办法》规定了“多规合一制度”“行政执法警示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综合执法制度”“政府守信机制”等相关制度。制度的建立将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行政管理体制,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

  另一方面的创新则是结合沈阳实际,突出了沈阳片区发展的特色与方向。明确了沈阳片区实现创新驱动,实现数控机床、机器人、航空、汽车等产业升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同时,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金融商贸开发区共同纳入自贸区政策协同区,与自贸区享有相同的政策,使自贸区带动地区经济的协同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