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吊车侠”兰郡泽荣获“百姓雷锋”荣誉称号

2019-05-10 09:54:54  |  来源:抚顺新闻网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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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郡泽,男,2001年4月生,辽宁抚顺人,家住新宾县南杂木镇。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遇危险的紧要关头,年仅19岁的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果敢机智,挽救了14个人的生命。他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了雷锋精神。2019年5月2日6时40分,新宾县南杂木镇新城路附近一栋居民楼一楼日杂商店突发火情,火势迅速蔓延,滚滚浓烟将一至七楼包围,楼上居民被困。正在附近工地的吊车工兰郡泽闻讯赶来,看到一对母子站在3楼窗口拼命呼救,迅速跑回工地将吊车开到离起火居民楼仅几米远的地方,对被困人员进行施救。他不顾热浪和爆炸危险,果断起落吊臂,争分夺秒,一次次举起铁臂吊篮,一个个生命获救。经过近30分钟的紧张救援,共救出从3楼到7楼的14名被困群众。将被困者顺利救出后,兰郡泽悄悄离开,又回到工地继续干活。兰郡泽临危不惧、英勇救人的事迹被央视、省级主要媒体以及各大网站纷纷报道,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抚顺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抚顺人民有着50多年学雷锋的光荣传统,雷锋精神已经深深植根于抚顺这片热土。近年来,我市先后涌现出了洪博、洪玉、叶岩、刘斯文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先进典型。“雷锋精神的种子”已经播撒在兰郡泽的心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基因已经融入他的生命。火灾面前,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机智救人的行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辽宁精神”的生动诠释。他是广大干部群众学雷锋实践中的突出代表,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授予兰郡泽“百姓雷锋”荣誉称号。市文明委号召全市广大市民向兰郡泽学习,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兰郡泽热潮。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兰郡泽根植于内心的善良和对生命充满敬畏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他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无畏精神;学习他在危难之际勇敢机智、舍己助人、不怕牺牲的优秀品德;学习他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的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精神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抚顺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部署上来,凝聚到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的生动实践上来,凝聚到建设“四个抚顺”的具体工作上来,凝聚到人人践行、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上来,为推动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谱写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篇章。

  抚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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