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日韩经贸合作 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2019-06-24 08:49:20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2019夏季达沃斯的脚步越来越近。作为东北开放型经济的龙头,大连将借此机遇推动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记者6月23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在深化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进程中,大连市将深耕日韩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合作成果彰显对外开放高地作用

  大连毗邻日韩,又是沿海港口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日韩一直是大连利用外资主要来源地及对外贸易主要市场。

  截至今年4月,日本在大连投资累计4802家企业,累计实际投资186.2亿美元,占全市到位外资的17%,在各国家和地区在连实际投资中位居第二。松下、东芝、索尼、日立、伊藤忠等日本知名企业纷纷在连投资,合作范围涵盖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多个领域。日本是大连最大贸易伙伴,截至目前,双边累计进出口贸易额2137亿美元。大连企业在日本投资设立93个项目,中方协议投资金额5.76亿美元,主要投资行业包括计算机软件、通用设备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专业技术服务、机械、农业及渔业等。

  韩国在大连投资累计2891家企业,累计实际投资77.31亿美元,占全市到位外资的7.07%,是大连市第三大外资来源地,投资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软件开发、餐饮业、零售批发业等领域。韩国是大连第三大贸易市场,双边累计进出口贸易额780亿美元。大连市对韩国投资设立25个企业(含办事机构), 中方协议投资金额2.68亿美元,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水产品养殖、加工、贸易、海洋工程特种船、海洋工程装备设计、汽车零部件加工等。

  合作优势促进与日韩经贸深度融合

  明显的区位优势。大连港与日本横滨港、福冈港,韩国釜山港等全球300多个港口互联互通,是东北地区唯一纳入“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港口,开通中欧班列、哈欧国际货运班列等20多条,“辽满欧”过境集装箱班列的日韩货物占整体15%。与中西部运行的班列相比,“辽满欧”是我国唯一从港口始发的班列,真正实现了海铁联运无缝衔接,日本、韩国的产品可通过大连港搭乘集装箱班列运往德国,再配送至欧洲各国。在机场航线方面,大连与日本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广岛、富山和北九州等7个城市通航;大连到韩国首尔的航班每周大概80班、济州每周5班、清州每周4班,大连国际机场的日韩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

  完备的产业基础优势。大连已形成以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先导,以石化、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及软件等重点产业为支撑的新型工业体系,具备较强的对接日韩产业合作的能力。东风日产汽车、山崎马扎克机床、松下新能源汽车电池、中远川崎造船、翰昂汽车空调等大连市很多行业龙头企业为日资和韩资企业。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就是从日本市场起步,对日外包业务占全市离岸外包业务超过60%。

  在日、韩语人才培养教育方面,大连有着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每年培养的高级日语人才达5000余人,尤其IT日语人才数量位居中国城市首位。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最新调研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大连市每百万人口中参加日语能力一级考试人数为1037人,居中国各城市之首。同时,大连作为老工业基地城市,拥有大量高素质产业工人。这些都为日、韩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保障。

  发展契机助推新一轮高质量对外开放

  辽宁省政府已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辽宁省同日本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化辽宁省同韩国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大连也正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这些都有利于通过顶层设计推动大连对日韩合作进入新阶段。大连正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国家级金普新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新一轮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积极申办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将持续释放。

  “一带一路”倡议也为日、韩企业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大连正依托与日本、韩国经贸合作的良好基础,推动各方企业联合“走出去”,以多种形式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通过政府推动、企业联动相结合,支持各方企业开展双向投资。今年4月,大连市政府驻日代表处正式在东京设立,架起与日本经贸互动的桥梁。(记者 徐伯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