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2019-10-14 14:00:2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响应最高检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号召,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维护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在行动”为主题的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以线索摸排为抓手,以多方联动为手段,以案件的成功办理为根本,全面摸排,多线出击,重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果。

  广泛宣传 发动群众

  为了使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该院以成立的志愿者团队为基础,深入镇、村、街道和社区,与群众零距离开展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同时,该院还结合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宣传册、挂图等宣传品的发放和展示,直观形象地使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相关法律规定、假冒伪劣食品对人体的危害都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使老百姓更加信任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

  主动出击 获取线索

  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以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抓手,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通过查看8890便民服务平台上的举报信息,特别是有关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举报信息,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归类、分析和研判后加以分解和整理。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诸多举报线索中筛选出重点案件线索。

  领导重视 亲临指挥

  千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世卓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收集工作高度重视,对重要案件的查证工作亲自作出部署和安排。近日,该院在8890平台上发现了一起重要案件,为保证查证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由主管检察长牛晓晨带队亲临查证。检察官排除干扰,通过一查商户证照、二查进货渠道、三查标识标签、四查环境卫生,发现该商户于2016年8月26日在鞍山市大屯镇商品楼注册营业执照,于2017年开始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肉排肉串半成品加工,其行为已违反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查证,黑窝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证据被锁定。

  协调联动 成效初显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获取商户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证据后,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整改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商户存在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生产直接入口食品加工的行为,并于8月7日向该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商户停止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该违法食品加工点依法被彻底取缔。

  关爱民生 心系百姓

  上述商户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件被查处后,该楼居民的生活是否还会受到影响?这是该院检察长陈世卓始终惦念的一件事,她叮嘱办案的检察官一定要把这件事落实好。8月9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们再次来到案发现场,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发现附近居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在食品安全上,不能“差不多”、不能“基本上”,必须要100%安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千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将继续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接下来千山区人民检察院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商户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实现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的双赢、多赢、共赢。(文 王兰 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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