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有补贴

2020-01-02 09:35:19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参加创业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提供补贴。

  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确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据介绍,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执行。“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500元/人次;“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含创业模拟实训)20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且不高于“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标准确定。“改善你的企业”和“扩大你的企业”培训费用主要由个人承担,政府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同类别创业培训课程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对个人的创业培训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待遇中相同项目补贴重复申请。直补培训机构的创业培训补贴,个人不得重复申领。

  创业培训机构应按要求为学员提供后续服务,跟踪和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创业情况,并通过讲座、论坛、沙龙、咨询、上门服务、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教师、专家、创业导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帮助学员提高创业成功率和企业存活率。( 记者 徐铁英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