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担保集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020-02-10 18:42:58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担保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省担保集团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核心和龙头作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融资担保与再担保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一、履行政府性担保机构职责使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省担保集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服务在保企业,加强银担协作,共同支持企业解困。在保企业朝阳市某建设开发公司原还款日期为1月31日,应还款金额2000万元。由于防控疫情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企业上班时间延迟至2月10日,贷款发生逾期。省担保集团与企业沟通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贷款银行沟通,协调延后还款时间,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运用综合服务优势,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省担保集团依靠平台优势,为实体企业提供低费率的转贷扶持资金,疏解企业暂时性的流动资金困境。省担保集团为省供销社提供1亿元低利率转贷扶持资金,帮助省供销社下属企业调整融资方案,偿还到期贷款,加速资金周转,解决企业现金流紧张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省供销社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发挥民生保障的重要作用。

  三、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研究财政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疫情发生后,省担保集团组织力量,针对疫情对辽宁省经济发展、金融环境、财政税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起草《关于财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建议》报送省财政厅。就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扩大银行信贷投放、集中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发挥再担保服务保障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但有发展前景的批发零售、交通、旅游、文化娱乐、餐饮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与“三农”主体,通过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继续给予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与“三农”主体融资成本,集中政府性担保资源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行业企业复工生产,对防控疫情相关的融资担保项目适当提高再担保风险补偿比例、免收再担保费,以及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等。

  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生产

  为发挥行业核心带头作用,省担保集团作为向再担保体系成员机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辽宁再担保体系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合作机构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一是坚决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机制,通过方式受理业务、办理审批,确保业务不停、服务不断、效率不降;二是集中担保资源,重点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业企业复工生产。对于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免收担保费;对于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疫苗及药品科研攻关等企业,适当降低反担保要求与担保费率;三是帮扶受困企业渡过难关,对缴纳担保费有困难的在保企业,适当给予缓交减交担保费;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在保企业,协同合作银行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延期还贷、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四是严控存量风险,及时掌控了解在企业情况,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在保企业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却无还款能力的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五、加强体系平台建设,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省担保集团作为全省再担保服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再担保工作方式,为服务全省再担保体系内合作机构提出新举措。一是对已到期的《再担保合同》有效期均无条件延长至疫情解除日;对合作担保机构开展的与疫情防控关联的融资担保业务,可不受再担保合作授信额度限制,根据需要申报备案及申请代偿。二是启动远程办公模式,开通24小时业务咨询服务,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额度申请手续,保证各合作担保机构申报的再担保业务及时受理;三是提高再担保业务效率,合作机构可先行提交电子扫描件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后补,进一步减轻材料报送负担,集中精力开展融资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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