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制定“20条”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2020-02-24 09:38:35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原标题:我省制定20条措施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2月23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制定了鼓励分散供餐、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等20条措施,支持餐饮服务单位稳妥有序推进复工营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通告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顾客入户前要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2℃、正在感冒发烧、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应拒绝入内。严禁举办群体性宴席等人员集聚活动。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隔离方式避免用餐人员直接接触。

  通告强调,要严格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的从业人员自觉推迟返岗或隔离14天后无症状上岗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每日检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生熟食品的容器、冰箱、加工过程都要分开,减少供应冷食、生食的品种和数量。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提倡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一次性餐具。餐饮服务单位场所设施要定期清洗消毒,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每日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实行“无接触配送”。(记者 赵铭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