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及示范街道

2018-12-12 08:45:4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2月11日记者获悉,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大连市将在全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达标街道按照“三个全覆盖”原则创建,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体系全覆盖。考评采取管理考评和现场考评两种方式:对街道分类收运作业、工作机制建设等情况原则上采取管理考评方式;对达标居住区、达标单位、宣传氛围等原则上采取现场考评方式。两种考评同步进行、互相支撑。对考评分数超过85分的街道,拟授予“达标街道”的称号。示范街道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达标街道的基础上产生,除满足达标街道的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达标水平有示范性,达标居住区居民户数比例在达标街道基础上提高至80%,居民小区数量占比提高至70%。

  同时,大连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一次性向获得“达标街道”称号的街道发放10万元,向获得“示范街道”称号的街道发放20万元。奖励资金从城维费中列支,并专门用于街道的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记者 吕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