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2019-03-01 13:51:14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记者2月2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持续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从切实加大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等5方面提出19项政策措施。

  在切实加大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方面,支持各地和高校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平台,明确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补贴期限为3年;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贷款保证保险予以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势,明确对自主创业人员、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资金分担比例等政策。

  本次新政中,还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在继续执行援企稳岗政策基础上,对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支持企业培训稳定职工队伍,对按规定采取企校合作、订单式培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学徒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2019年至2020年,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将见习补贴范围由高校毕业生扩展到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调整见习期限,提高相关补贴标准。

  为了重点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大连市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开发1000个基层服务岗位,鼓励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给予相关待遇;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全力保障失业人员权益,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求职期间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在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方面,主要包括积极支持就业创业扶贫,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租赁创业场地给予每年1万元补贴;加强就业扶贫对口帮扶,对吸纳贵州六盘水的企业、就业扶贫基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补;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对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另外,大连市还多措并举,健全保障措施。(王立东 记者 于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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