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明年房产交易过户与水电气业务联办

2019-10-11 15:18:09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沈阳出台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征求意见稿 明年房产交易过户与水电气业务联办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不动产登记服务。”10月10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据了解,沈阳市将通过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不动产登记关系到千家万户,市民较为关注。目前,沈阳市承诺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在一小时内办结。为进一步推进便民化服务,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沈阳市将在明年实现房屋交易过户与相关业务联办。自来水、用电、煤气、广电、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窗口人员,实现相关业务过(立)户与房屋交易过户联动办理。

  为避免办事群众多个窗口反复跑,《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相关事项。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窗口发放办理结果。

  对于以往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疑难杂症”,《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公证类不动产继承登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证部门购买审核服务或向律师事务所购买见证服务,由公证部门完成继承权审核工作,并出具不动产继承的审核意见(或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意见),自然资源部门依据相关意见办理继承登记。在此基础上,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审核(见证)工作中,按规定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另外,沈阳市还有望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开通不动产登记费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搭建市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不动产、户籍、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婚姻登记等信息对接;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前台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的方式,实现抵押登记、融资贷款等业务“一趟不用跑”。( 记者 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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