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检察院携手工商联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11月27日,沈阳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签署《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文件。
2019年初,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要求,沈阳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开展会商,拟出台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合作机制文件。为此,两单位主要领导先后四次共同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商协会组织座谈会和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带头深入企业、走进一线,直接倾听企业呼声。市检察院营商办与市工商联法律服务处认真履行责任部门的职责,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与此同时,基层检察院与区县工商联积极联动,将工作触角向下延伸,以“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联合开展了十余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数百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在大量实践基础上,双方出台了合作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七条意见”。
当天,双方还安排了一次走进企业的专题调研,两单位具体责任部门以支部结对共建的方式启动了“党建+营商+保障民营企业”工作计划,第一时间把合作机制变为了实际行动。(记者 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