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12月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以来制定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性文件的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宋军
据沈阳市检察院相关发言人介绍,市检察院始终把提升工作的可持续性摆在首要位置,力戒“一阵风”。在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基础上,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多个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性文件,为企业织密了“保障网”,筑起了“防火墙”。
会上,沈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今年制定出台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全市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系统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指引(试行)》《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统计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这四个制度性文件定位更精确、内容更丰富、措施更扎实。四个制度性文件的制定,涵盖了受案登记、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内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展到哪里、涉及到哪个环节,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检察环节的工作链逐步变成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安全链、公平链。
四个制度性文件已经运行近一年,取得了显著成效,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日益顺畅,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质效显著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切实增强。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办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912件,涉案总金额超过200亿元,为民营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2亿元,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巩固一年来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果,再接再厉、持续创新,全力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沈阳振兴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