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无门槛 迁入无障碍 辽宁鞍山率先迈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第一步

2019-12-24 17:27:2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落户无门槛 迁入无障碍 辽宁鞍山率先迈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第一步

发布会现场 摄影 王乐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鞍山市政府召开了关于实施《全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取消非户籍人口迁入以“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的限制,实现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鞍山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全市关于全面放开非户籍人口城镇落户工作的实施细则》,重磅推出利好政策,全面放开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限制,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实行按户口迁出地分类登记的“零门槛”准入政策,率先在全省打响“零门槛”落户第一枪。新政措施放开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条件之宽,乃属全国少数,全省唯一。

  《细则》按照迁出地分类登记落户类型共分为投靠亲属落户、 投靠朋友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大中专学生落户和其他条件落户5大类,对各类非户籍人口落户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和提交材料将进行进一步具体规范。《细则》彻底破除了制约鞍山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工作限制要素,释放出两大惠民利好信号,一是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对落户准入政策全部进行了“解绑”;二是彻底下放落户权限,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审批流程。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投靠亲属、朋友家庭户落户限制、允许租房落户、鼓励在校大学生落户等举措。这意味着只要有意向迁入鞍山市的外省市非户籍人口,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可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件等材料,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常住人口登记,落户地址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亲属、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同时,外省市非户籍人口还可以随迁配偶、子女、父母户口。

  彻底下放落户权限

  将外省市户口迁入城镇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由派出所直接发准迁证件,实行省外网下发准迁、省内网上发准迁,迁入业务省内省外“零审批”的工作机制。这与之前相比变化最大之处体现在,办事机构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共享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全面缩短了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在审批层级上,原外省市户口迁移由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时限上要求7个工作日办结。《细则》出台后,外省市户口迁移准迁手续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办理时限上直接缩短为2个工作日。一些无需所长审批的,如三投靠和引进人才等高频次户籍办理事项,甚至可以实现当场办结,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文 王兰 王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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