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暂退保证金助旅行社渡难关 非常时期一次办结

2020-02-17 19:53:2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李静):锦州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保证金均可暂退,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2月17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获悉,锦州市非常时期特事特办,依法依规简化办事流程,旅行社企业只需跑一次银行就可拿到暂退的保证金。截至2月17日12时,暂退保证金6家共168万元。

  据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1月24日起,锦州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锦州市旅行社经营被按下了“暂停键”,整个旅游行业遭受重创。锦州全市取消旅游团队168个,其中出境45个,境内123个,锦州市旅行社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和游客退团退费的压力。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工作部署,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立即行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游客权益,并为全市旅行社“减负”。2月11日上午,锦州市文旅广电局与锦州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工商银行凌河支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沟通协调,出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我市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什么是保证金?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根据经营范围和类型不同,金额从5万元至140万元不等。

  《通知》明确,旅行社办理暂退保证金的范围为锦州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强调,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两年内(2022年2月5日前)应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将依法依规查处,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确保全市旅游市场的安全稳定。

  目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退款效率,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与锦州市行政审批局商议后决定,委托锦州市工商银行凌河支行为合法委托机构,授权其在疫情期间代表进行办理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旅行社企业只需跑一次银行就可拿到暂退的保证金,做到真正一次性办结。

  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力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将继续指导和督促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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