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公布九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2019-09-12 15:52:26  |  来源:辽沈晚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9月11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9起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茸血补脑液”“参茸灵芝胶囊”等因在广告中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内容等上黑榜。

  2019年1至8月份,辽宁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45件,罚没款约362万元,其中涉及民生健康类食品、药品违法广告47件,占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32.4%。与2018年同期相比,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增长122%,查处食品、药品违法广告案件增长135%。

  宣称“根治脑梗” “茸血补脑液”广告被叫停

  当事人通过某广电媒体发布“茸血补脑液”药品广告中,含有“茸血补脑液能做到行血不破,止血不淤,很适合脑病。既能活血,又能止血,防止高血压脑出血,让脑梗得到根治”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和保证内容。此外,还存在由消费者介绍其使用参茸补脑液的结果:一月后血压正常、腿脚热乎的症状等使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2019年7月,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6万元。

  食品广告宣称抑制肿瘤“大连妈咪”被罚

  当事人通过淘宝网店发布含有“调解免疫、过敏性体质、抗衰老、抗疲劳、护肝、抑制肿瘤、防辐射、活化细胞、促进代谢” 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019年6月,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5万元。

  请患者证明药品功效 “参茸灵芝胶囊”被罚近7万

  当事人在媒体发布的“参茸灵芝胶囊”药品广告中,含有“主持人王涵利用全国十三家医院代表,刘霞、王敬业等30位患者的名义证明鹿血方(参茸灵芝胶囊)对治疗糖尿病、风湿骨病、冠心病”等疾病功效的保证内容。2019年7月,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975万元。

  宣传食品“抗菌消炎”微至美酵素坊被罚3万

  当事人通过店面LED屏和宣传板发布含有“抗菌消炎”“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等内容的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2019年4月,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万元。

  保健食品宣传预防疾病“枫叶红健康服务中心”上黑榜

  当事人在媒体节目发布含有“灵芝破壁孢子粉的作用多,能安神益智,能延缓衰老,能抗癌,能抗疲劳……”等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7月,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3万元。

  普通食品宣称能终结痛风“科森商贸”被罚

  当事人通过广告牌匾发布含有“痛风终结者奇诺清风、快速安全降尿酸、溶解痛风石”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4月,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1万元。

  称“让患者告别常年服药”广告违法被叫停

  当事人发布的“洋参雪哈口服液”广告中含有“能让所有一体多病、老慢病的患者从此告别常年服药、大把吃药、重复服药的历史,让大家只要一种疗法,只要一种药物修复受损细胞,对人体没有任何的不良影响,孕妇、儿童可以服用”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法。2019年6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5万元。

  “银河大药房”发布未经审查药品广告被查

  当事人在药房门口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6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1万元。

  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 电视台被罚0.6万元

  当事人在媒体上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8月,朝阳市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6万元。(记者 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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