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检察院选送作品荣获最高检三等奖

2019-10-27 16:52:3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在2019年度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微课程”征集评选活动中,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法学博士刘忠的《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适用》“微课程”获得三等奖,这也是辽宁检察机关唯一一门获奖的“微课程”。

  刘忠是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教官、辽宁科技大学经法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他凭借长期的检察实务工作实践经验,结合“四大检察”职能和"十大业务"工作,以及从检29年的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积累的丰富业务实践,用理论联系实际,为一线检察干警讲授精彩生动的“微课程”。

  此外,刘忠曾多次受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及省内外兄弟市检察机关授课,均受到了高校师生和全国检察干警的普遍欢迎。其中《财产刑执行检察制度与实践》课被评为2018年全国刑事执行检察精品课程并被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选定为2019年网上培训必修课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与实践》课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评定为首批资助研发中标课程。

  此次评选从6月启动,按照政治正确、学理解读、联系实际、方法先进、效果良好的评审标准,需要经过初评筛选、民主测评、终评审定等环节。在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下,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有力支持和保障下,刘忠同志精心选题,认真备课,终于在全国众多参评的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及高校教授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52名获奖者之一。这次参评的《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区别适用》紧紧扣住“四大检察”职能和“十大检察"业务,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干警监督能力为目标,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是一门深受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干警好评,尤其一线检察干警欢迎的“微课程”。(文 王兰 姚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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