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给冰雪企业发“福利”奖励“引客入沈”旅行社

2019-12-17 09:24:32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胡晓萌

沈阳拟给冰雪企业发“福利”奖励“引客入沈”旅行社

  为充分挖掘沈阳冰雪资源的优势和潜能,提升冰雪消费水平,加快培育独具沈阳特色的冰雪消费文化和冰雪品牌,努力把沈阳打造成冰雪旅游胜地,日前,沈阳市出台《关于加快沈阳市冰雪经济发展的意见安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引客入沈”体验冰雪项目 最高奖励旅行社30万元

  沈阳将对“引客入沈”的旅行社实施奖励,对旅行社和景区在域内外主流媒体专题刊发沈阳冰雪旅游项目广告给予补贴。在冰雪节期间,集中景区及其他旅游企业推出门票及其他优惠政策。

  旅行社招徕沈阳以外及境外旅客,购票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景点;招徕沈阳市以外及境外游客,购票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景点并在酒店(饭店)住宿1晚以上,当年累计招徕国内其他城市1日游游客1000人—5000人(含)补贴10元/人,5000人以上—10000人(含)补贴15元/人,10000人以上补贴30元/人。当年累计招徕国内其他城市2日游、多日游游客1000人—5000人(含)补贴20元/人,5000人以上—10000人(含)补贴30元/人,10000人以上补贴60元/人。当年累计招徕境外城市2日游、多日游游客500人—1000人(含)补贴60元/人,1000人以上—3000人(含)补贴80元/人,3000人以上补贴100元/人。

  对引客入沈的“冠亚军”旅行社,在享受“引客入沈”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沈阳旅行社、景区在本地或外地主流媒体独立刊发沈阳冰雪旅游资源+产品的专题广告,且年度宣传费累计超过10万元的,给予实际费用3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高于30万元,全市冰雪营销奖励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冰雪企业享受税收减免 租赁、购买冰雪项目用地享补贴

  企业租赁场所用于冰雪装备科技研发、生产制造的,给予企业五年场地、厂房、办公用房租赁场所费用补贴,其中: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给予50%的补贴,第四年、第五年给予30%的补贴(企业经营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补贴期过后,企业可按建设成本一次性或分期购买厂房,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建设冰雪装备产业园的属地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冰雪装备产业园发展的专项政策。

  同时,降低冰雪项目用地成本。符合优先发展产业政策(新产业新业态要求)的冰雪产业用地,出让价格按照不低于土地成本与国家、省规定计提的资金之和且不低于土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70%的原则确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学校等存量房产用于发展冰雪旅游产业,在5年内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5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照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和市场价办理有偿使用。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

  冰雪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冰雪场地设施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馆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冰雪装备器材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冰雪体育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冰雪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宣传促销费、冰雪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研发费用,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记者 杜梦雅/文 张文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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