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开出“十剂方”强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0 21:30:41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胡晓萌

  连日来,企业复工复产倍受关注,如何既保证企业员工自身安全,又能保证企业安全生产?2月19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开出“十剂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9项开复工清单全程指导七个一流程。市应急管理局编发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导手册,制定企业开复工安全承诺书,督导企业落实19项企业开复工自查清单,按照复工前安全准备“七个一”流程(即:组织制定一份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组织签订一次安全责任承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落实一次全面风险排查、组织实施一次生产设备检查、组织落实一次应急响应自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复工。

  “2+1”模式实名包保线上线下指导服务。按照“2+1”模式(2名工作人员+1名专家),市区两级组建78个工作组对高危行业、高风险作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实名包保,重点监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生产企业实名包保线上线下开展生产安全指导服务,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提产能。对其他企业,按照管理网格由区县、乡街组织抽查,督导企业双线落实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工作。

  推送疫情防控和开复工示范样板方案。市应急局通过对各复工复产企业上报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方案进行筛选,确定了一批涵盖各行业领域的优秀措施方案作为示范样板,推送给相关企业,督导已复工复产企业和计划复工复产企业结合当前疫情和自身生产安全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提高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和异常情况报告。对全市尚未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严格执行安全审查制,按照监管权限,由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力量或专家审核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工。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行业管理部门、属地卫健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

  严格执行“双查”“双督”工作机制。编制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和指导服务3项信息报告模板,市应急局18个工作组和1个督导组,既查复工复产企业生产安全,也查疫情防控安全;既督导各地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审查情况、也督导帮扶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情况;每日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也掌握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情况。

  推行隐患线上报告精准执法检查。组织企业通过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线上跟踪服务指导,对未上报的企业,实施定向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帮助企业整改消除。通过沈阳市智慧应急应用平台,植入管理清单,线上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自查和生产安全检查。

  组织专家对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包保人员、服务专家、企业负责人微信工作群,专班和专家线上线下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帮扶企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实化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组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企业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一对一”免费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实施分类监管提高服务效能。各工作组在首轮检查指导服务后,对企业全面评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要求并达标的,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对存在的问题重点跟踪督导,直至整改完成,转入常态服务指导。对去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小微企业中拟复工复产企业重点检查,对事故整改措施未完成的,全力帮扶整改。

  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复工复产企业,以除隐患和遏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原则上以指导整改隐患为主。对达不到上级规定复工复产标准条件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8个专项工作组当日研判当日结。市区两级应急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指挥部。市应急局组成综合、危化品、制造业、法制、执法、预案、物资保障、宣传等8个专项工作组,分体系组织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每天调度各地区企业复工复产进展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做到日研判、日调度、日交办,形成工作闭环。

  联系人:马处长:137000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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